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山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與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魯環函[2012]138號)中的相關規定,對本項目進行公示,表明項目對國家產業政策的符合性、產生的主要污染情況和采取的治理措施及效果,使廣大公眾對項目有知情權、參與權。
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法律規定,山東恒豐橡塑有限公司年產180萬套丁基內胎及墊帶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公示如下: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1)項目名稱:年產180萬套丁基內胎及墊帶項目
(2)建設地點:山東省東營市廣饒縣大王鎮刁孟路以東,李橋西村鎮路以北;
(3)建設單位:山東恒豐橡塑有限公司
(4)聯系人:延頂吉
(5)聯系電話:13864713378
二、項目簡介
本項目以丁基合成膠和墊帶合成膠等為原料,生產丁基內胎和墊帶產品。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中“鼓勵類”和“淘汰類”項目,為允許建設項目。
三、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
項目運營期內廢氣主要是粗煉、開煉、擠出、噴粉、硫化廢氣;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噪聲主要是硫化機、開煉機等設備噪聲;固廢主要為下腳料、除塵器集塵、過濾雜質、不合格產品、廢燈管、廢液壓油以及生活垃圾等。
1、廢氣
內胎粗煉、開煉、擠出工序產生的廢氣通過配備PVC軟簾的集氣罩收集后經1臺光氧化催化設備處理后通過1根15米高排氣筒Y1排放;內胎噴粉工序產生的粉塵通過管道收集后經1臺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根15米高排氣筒Y2排放;內胎硫化廢氣通過配備PVC軟簾的集氣罩收集后經2臺光氧化催化設備處理后通過2根15米高排氣筒Y3、Y4排放;墊帶粗煉、開煉、擠出工序產生的廢氣通過配備PVC軟簾的集氣罩收集后經1臺光氧化催化設備處理后通過1根15米高排氣筒Y5排放;墊帶硫化廢氣通過集氣罩收集后經2臺光氧化催化設備處理后通過2根15米高排氣筒Y6、Y7排放;少量未收集的廢氣通過車間以無組織形式排放。項目產生的廢氣經處理后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2、廢水
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廠區旱廁收集后定期清挖,不外排。
3、固體廢物
項目下腳料、過濾雜質、除塵器集塵、不合格產品收集后外售;項目產生的廢液壓油和廢燈管屬于危險廢物,需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
4、噪聲
項目噪聲源主要為硫化機、開煉機等設備噪聲,通過隔聲、設備減震等有效的控制措施后,不會對項目周圍聲環境造成污染。
四、公眾意見反饋方式
為貫徹《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偩?006年2月14日,環發2006【28號】)、《山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與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魯環函[2012]138號)的相關精神,本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將實行網上公示。如您能對該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設性意見,在環評報告編制過程中將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納。
本次公示結束后,您如果還有新的建議和意見,仍然可以向山東恒豐橡塑有限公司反映。
五、第一次公示公眾關注問題和有關意見建議的反饋及解釋說明
項目第一次公示期間,未收到民眾電話、書面信件或其他任何關于本項目的環境保護方面的反饋意見,表明公眾對本項目的建設普遍持認可態度,對本項目前景看好。
建設單位(蓋章):山東恒豐橡塑有限公司
環評單位:山東環保產業集團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時間: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