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昌豐輪胎有限公司重點監控點區域環境影響評價
二次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規定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的要求,規劃編制機關應當在規劃草案報送審批前,公開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對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意見?,F對“山東昌豐輪胎有限公司重點監控點區域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內容進行第二次公示。具體公示內容如下:
一、監控點概況
監控點東至大王鎮永安路,西鄰東營市鑫弘化工有限公司,南至大王鎮三賢村,北鄰東營市泰宏化工有限公司。交通非常便利,場地相對平坦,景觀條件良好。本次規劃用地面積1042464平方米,建筑面積為810403.28平方米,計入容積率建筑面積1366153.6平方米。
監控點內涵蓋山東恒豐橡塑有限公司、山東昌豐輪胎有限公司和山東沃森橡膠有限公司3家公司。監控點內現有行業為橡膠輪胎產業。
規劃期限:2019-2022年。
功能定位:廣饒縣高端輪胎產業聚集區,大王鎮輪胎生產聚集區。
產業定位:橡膠輪胎,乘用子午線輪胎、載重子午線輪胎、工程子午線輪胎、農業子午線輪胎等生產加工銷售。
發展目標:2019~2022年,在整體產能基本保持不變的基礎上,持續推動以提升安全生產條件、環境治理和節能降耗水平為主要內容的化工產業轉型升級。同時輪胎產業集中度、子午化率、品牌價值、質效水平明顯提升,輪胎產業加快向高端化、高附加值、高性能方向邁進,輪胎工業裝備水平達到國際先進、國內領先水平。
二、環評結論
1、監控點內現有企業污染源均采取了相應處理措施,污染物排放能滿足達標排放的要求。
2、區域環境質量根據現狀監測可知,SO2、NO2、CO、O3、TSP、PM10日均濃度均不超標,O38h濃度不超標;PM2.5個別點位超標,環境空氣質量不能夠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要求;通過現狀監測結果,陽河評價河段總氮、亞硝酸鹽超標,其余監測因子可以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Ⅴ類標準要求;根據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結果可知,目前監控點內地下水水質良好,基本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Ⅲ類標準。根據現狀監測數據可知,評價區內各監測點均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相應標準的要求,評價區域內的聲環境質量較好。根據現狀監測數據,監控點監測因子均能達到《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工業用地的風險篩選值要求,說明當地土壤質量較好。
3、預測表明,監控點建成后到規劃2022年,區域空氣環境質量可以接受,地表水陽河水質可達標,地下水環境影響可以接受,監控點內各功能區聲環境質量較好,均可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相應標準及其它有關標準要求。
4、山東昌豐輪胎有限公司重點監控點符合產業政策,符合《山東省主體功能區規劃》中的開發原則和發展定位要求,符合《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發展規劃》、《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發展規劃》中確定的空間布局、發展定位要求。符合《東營市生態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同時也符合廣饒縣生態功能區劃、環境功能區劃的要求。滿足上位三線一單要求。
5、在后續開發過程中,通過落實評價提出的優化調整建議、環境保護措施,嚴格項目準入,科學招商、選商,加強環境管理,可有效緩解規劃實施帶來的負面影響,區域環境能夠滿足功能區要求,可實現區域的可持續發展。
三、公眾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山東恒豐橡塑有限公司官網:www.dianzanxiong.com。
(2)公眾索取補充信息的方式
公眾可以在相關信息公開后,通過電子郵件、信函方式向環評單位及建設單位咨詢。
(3)公眾索取信息的期限:本公示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
四、聯系方式
監控點建設單位:山東昌豐輪胎有限公司,18954003128徐,18954003128@163.com。
監控點環評單位:山東典圖生態環境工程有限公司,18560711024張,978823062@qq.com。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對山東昌豐輪胎有限公司重點監控點規劃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的認識;
(2)對山東昌豐輪胎有限公司重點監控點規模、布局合理性的看法及對規劃所持態度和原因;
(3)重點關心的監控點建設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環境問題;
(4)對監控點開發建設環境保護工作的建議,以及對相關環保措施的合理化建議;
(5)對山東昌豐輪胎有限公司重點監控點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議。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公眾可在本公示發布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公示指定地址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發表對規劃及環評工作的意見看法,同時請提供詳細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與您聯系。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規劃編制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對合理意見和建議將落實到位。
七、公眾意見起止時間
2019年9月7日~20日。